天津市考考什么内容-天津市考考什么

天津市公务员考试主要测试考生的知识、能力和素质,具体考试内容以下:

1、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主要考察考生的行政管理能力、判断推理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2、 申论:主要考察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文字组织能力。

3、 其他:根据岗位要求可能触及的专业知识、外语水同等。

请注意,考试内容可能会因年度而有所不同,请考生及时关注相干公告。

天津市公务员考试要经过哪些流程?

1、天津市公务员考试包括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查和公示环节。

2、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满分各为100分)。其中,法院系统法官助理职位、检察院系统检察官助理职位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法律综合》(满分各为100分)。

3、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各职位招考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各职位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招考职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职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面试前,进入面试的人选需持报考资格证书原件等材料到招录机关进行资格复审。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原件审查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4、招考职位要求进行体能测评的,需在面试之前进行体能测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各职位招考计划数与参加体能测评人选1:4的比例确定参加体能测评人选名单。招考职位参加体能测评的人数达不到1:4比例时,按照该职位实际人数组织体能测评。体能测评不合格及未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能测评的人员,不能进入面试。

5、招考职位要求进行体能测评的,需在面试之前进行体能测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各职位招考计划数与参加体能测评人选1:4的比例确定参加体能测评人选名单。招考职位参加体能测评的人数达不到1:4比例时,按照该职位实际人数组织体能测评。体能测评不合格及未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能测评的人员,不能进入面试。

6、面试为结构化面谈,及格线为60分,达不到及格线的不予录用。

7、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各招录机关事先申报的专业科目考试设置情况,实施专业科目考试。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专业科目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招录机关根据实际需要,对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进行心理素质测评,结果不计入面试成绩,仅供参考。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心理素质测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8、体检和考察:面试结束后,按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各职位招考人数与进入体检人员之比为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的名单。考试成绩的计算方法为:

考试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2×50%+面试成绩×50%。

其中,面试成绩由结构化面谈成绩和专业科目考试成绩按百分制6:4的比例合成。不进行专业科目考试的,结构化面谈成绩即为面试成绩。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职位录用计划数的情况,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仍出现并列情况,则一同确定为参加体检人选。

9、公示:对拟录用的人员,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将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门户网站统一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录机关名称、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报名序号等,公示期为7天。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天津公务员考试笔试包括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公共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满分均为100分,专业科目满分为100分。公共科目按照综合管理类、行政执法类、专业技术类进行分类测试,综合管理类市级机关和区级以下机关职位进行分级测试,专业技术类职位公共科目测试内容与综合管理类市级机关职位相同。专业技术类和综合管理类(公安)职位需要进行专业科目考试。相关科目考试大纲可在公开招考专题网站查询,专业技术类职位专业科目不设考试大纲。

笔试成绩(公共科目成绩)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各50%的比例合成,专业技术类职位笔试成绩按照公共科目、专业科目考试成绩各50%的比例合成。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笔试成绩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专业科目考试成绩40%、30%、30%的比例合成。

以上是天津市考考试考几门的全部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