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三补是哪些内容-岗位三补是哪些

“岗位三补”是指在国家公务员考试中,对部份职位的空缺进行补充录用。这些职位主要是指具有一定的专业要求和条件的特殊职位,如警察、消防员、海关等。由于这些职位的专业性和技术性较强,需要有一定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才能胜任,因此在招考过程当中,常常会有一些空缺没有被弥补。为了弥补这一空白,就设置了“岗位三补”的方式,以便让更多的符合条件的人有机会参加竞争,终究弥补空缺。
一般来讲,“岗位三补”是在笔试成绩公布后,依照考生的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顺次挑选出符合资历条件的考生,然后将其安排进入面试环节。在面试中,通过考核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思惟敏捷程度、应变能力等方面的能力,来决定最后的录取结果。需要注意的是,参加“岗位三补”的考生必须满足一定的资历条件,并且其笔试成绩不能低于规定的分数线。
警察三大补贴有哪些
人民警察津贴分为警衔津贴和执勤津贴,具体标准如下:
各衔级的警衔津贴标准分别为:总警监313元、副总警监295元、一级警监277元、二级警监263元、三级警监249元、一级警督235元、二级警督223元、三级警督211元、一级警司199元、二级警司187元、三级警司175元、一级警员165元、二级警员155元。
值勤岗位津贴标准调整为:县(市)级人民政府所属公安、安全机关和直辖市公安、安全分局,县(市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监所、监狱、劳教所监区(大队)以下单位的人民警察值勤时,值勤岗位津贴标准为每人每天10元;市(地)级人民政府所属公安、安全、司法行政机关,市(地)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监所、监狱、劳教所机关的人民警察值勤时,值勤岗位津贴标准为每人每天8元;省级(含直辖市本级,下同)及以上人民政府所属公安、安全、司法行政机关,省级及以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监狱、劳教管理机关的人民警察值勤时,值勤岗位津贴标准为每人每天6元。
法律依据
《警察法》四十条 人民警察实行国家公务员的工资制度,并享受国家规定的警衔津贴和其他津贴、补贴以及保险福利待遇。
你要问的是“五缓四减三补两协商”吧?
“五缓”即缓缴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五项社会保险
“四减”就是降低除养老保险外的四项保险费率
“三补”即用失业保险基金和就业专项资金,给予困难企业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职业培训补贴
“两协商”即企业与工会或者职工双方平等协商,根据实际采取在岗培训、轮岗轮休、协商薪酬等措施,减轻企业负担,通过保企业、保岗位,稳定劳动关系
声明:本站所有文章资源内容,如无特殊说明或标注,均为大数据处理内容。如若本站内容侵犯了原著者的合法权益,可联系本站删除。
原文链接:https://edu.h3e.cn/edu/61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