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审些什么内容-政审些什么

政治审查是指对拟录用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工作表现等方面进行考察,肯定其是不是符合任职要求的一种制度。一般来讲,政审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家庭背景:了解被审查者的家庭背景,包括家庭成员的教育程度、职业和政治背景等。

2、 政治面貌:审查被审查者是不是有加入中国共产党的经历或参与过某些政治活动。

3、 党纪国法:审查被审查者是不是存在违反党纪国法的情况,如贪污受贿、滥用职权等。

4、 思想动态:审查被审查者的思想状态,包括对国家政策的看法、对社会问题的态度等。

5. 工作表现:审查被审查者的工作表现,包括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工作成绩等。

6、 社会评价:通过调查了解被审查者在社会上的口碑和社会影响力。

以上内容就是政治审查的主要内容,不同的单位和岗位可能会有所不同,具体情况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决定。

政审查哪些

法律分析:政审的主要内容有:

1、对政审对象本人的政治历史及其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的情况的审查;2、政审对象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3、政审对象在重大历史事件中的主要表现;4、对政审对象有无犯罪记录情况的审查。政审是指政治审查,政审工作一般应由基层党组织负责进行。政审的内容和范围,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应有不同的要求,政审主要强调考生本人思想进步、品德优良、作风正派,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和法制观念。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

第五条 征兵政治审查的内容包括:应征公民的年龄、户籍、职业、政治面貌、宗教信仰、文化程度、现实表现以及家庭主要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成员的政治情况等。征兵政治审查应当以应征公民本人现实表现为主要内容。

第三十一条 新兵到达部队后,部队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应当组织对新兵进行政审检查。对不符合征集公民服现役政治条件的,应当作退兵处理;对入伍前有犯罪嫌疑的,应当及时依法采取控制措施。对作退兵处理的,由师、旅级以上单位的政治机关与原征兵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联系,先行调查核实。原征集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应当及时将核实结果通报部队。

法律分析:政治审查主要强调本人思想进步、品德优良、作风正派,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和法制观念。一般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政审不合格:有反对四项基本原则言行的;有流氓、偷窃等不良行为,道德品质不好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较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外、国外从事危害我国国家安全活动,本人与其划不清界限的;直系血亲中或对本人有较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法律依据:《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

第五条征兵政治审查的内容包括:应征公民的年龄、户籍、职业、政治面貌、宗教信仰、文化程度、现实表现以及家庭主要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成员的政治情况等。征兵政治审查应当以应征公民本人现实表现为主要内容。

第二十四条征兵期间对预征对象的政治审查工作实行村(居)委会、乡(镇、街道)、县(市、区)三级审查和区域联审,严格落实谁审查、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制。对预征对象政治审查工作按照下列程序和要求进行:

1、村(居)委会应当按照征集公民服现役的政治条件对体检合格的预征对象的政治情况进行审查,作出鉴定意见,及时向乡(镇、街道)人民武装部推荐政治审查合格者。

2、预征对象最后就读的学校应当对其在校期间的表现和文化程度出具证明,并提出鉴定意见。

3、公安派出所应当认真审查预征对象的年龄、户籍、户口迁移记录、现实表现等情况及其家庭主要成员、主要社会关系成员的政治情况,并提出审查意见。

4、乡(镇、街道)应当认真核查村(居)委会、企业事业单位、学校、公安派出所对预征对象的政治审查情况,并提出审查意见。

5.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政治审查组应当会同司法、工商、税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部门,对经过乡(镇、街道)以及基层单位政治审查合格的预征对象进行政治审查,签署政治审查结论意见。

6、各级负责政治审查工作的机构、单位均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在《应征公民政治审查表》(见附录1)中签署审查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