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发文审核什么内容-公文发文审核什么

公文发文审核是对拟制的公文进行合法性、政策性、规范性和可操作性的审查,以便确认公文是不是符合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具体而言,公文发文审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核实公文内容是不是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

2、 检查公文格式是不是正确;

3、 确保公文所述内容无毛病、遗漏或矛盾;

4、 评估公文的可行性,并根据需要提出修改建议。

在进行公文发文审核时,应重点斟酌公文的实用性、合法性、科学性、经济性和时效性等方面的问题,确保公文能够准确地转达党和国家的意图和政策,并且具有实际的操作性和履行效果。

公文初审的重点是什么

法律分析:

1、内容关。一般说来,公文在拟制过程中要经过慎重研究才能形成决策,不会出现内容重大失误,但不排除个别观点失妥、某些环节疏漏的情况发生,审核时要加以弥补。

2、规则关。如是否需要行文,发文形式是否得当;主送、抄送是否符合行文规则;是否需要协商、会签;文种使用是否正确等等。由于审核者对公文处理规章制度比较熟悉,可以对文稿中不符合行文规则的部分加以纠正。

3、表达关。文稿中出现的错误绝大多数都是表达问题,也是审核把关的重点之一。主要应审核: (1)结构是否清晰、严谨。

(2)篇幅是否精炼。 (3)语句是否通畅;用词是否准确,搭配是否得当;有没有错别字、不规范的简化字。 (4)是否符合《办法》对草拟公文的具体规定如引文、

结构层次序数、数字用法等。 (5)标点符号是否规范。

4、格式关。特别是对新格式的新规定如上行文要标注签发联系人姓名及电话等加以注意。

法律依据:《党政机关公文格式》 第一条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党政机关公文通用的纸张要求、排版和印制装订要求、公文格式各要素的编排规则,并给出了公文的式样。

本标准适用于各级党政机关制发的公文。其他机关和单位的公文可以参照执行。

使用少数民族文字印制的公文,其用纸、幅面尺寸及版面、印制等要求按照本标准执行,其余可以参照本标准并按照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