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雇员属于什么编制-法院雇员属于什么

法院雇员属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规定,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其工作人员依法实行职务、行使权利,应当遭到法律保护。因此,法院雇员属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司法雇员是什么编制

司法雇是非国家公务员或政法专项编制。司法雇员是统一招考,招录进检察和法院系统的,协助法官和检察官从事案件办理过程中程序性、事务性辅助工作。

司法雇员指司法部门的雇用人员,也称人民法院雇员,即由人民法院招录并使用的从事审判辅助性工作的工作人员,该工作可以是书记员、档案员、行政与总务管理等职业。雇员不占用行政编制,不具有行政职务,不行使行政权力,完全按契约化管理,只从事某项专业性工作。

司法机关通过社会化用工方式使用的聘用人员主要有两种模式:一种是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合同,由劳务派遣公司按照法院的用工标准招录人员,派遣到法院工作;另一种则是由法院直接作为用工单位,采取公开招聘方式择优聘用,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

司法雇员具体工作内容:负责编制本院各项经费的预、决算,财务报表等工作;负责本院的财务和各项经费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本院办公设备、设施的采购、建设和保管、维修工作;负责车辆、计算机网络设备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负责公务、会务具体生活安排工作等。

法院必须通过考试的方式才能成为正式工,公务员或者事业单位人员

2.法院的雇员即非国家公务员或政法专项编制,

3.由人民法院招录并使用的从事审判辅助性工作的工作人员,可以是书记员、档案员、行政与总务管理、受案登记及送协理人员、司机等。

4.人民法院雇员也称司法雇员,一般是参照事业单位人员或参照公务员享受相应的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