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考公务员有什么职位吗-省考公务员有什么职位

省级公务员考试,也称为“公务员省级统考”,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的,面向全省(市)所有部门、单位进行招考,提拔录用担负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公务员。考试内容包括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主要测试应试人员从事公务员职业所必备的能力素质。

在公务员省级统考中,通常设有多个职位供考生选择。这些职位可能包括但不限于:综合管理类职位、专业技术类职位、行政执法类职位等。每一个职位都有其特定的要求和条件,例如学历要求、工作经验要求、专业要求等。

因此,在参加省级公务员考试之前,考生需要了解并肯定自己所感兴趣的职位,然后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和目标,选择最合适自己的职位报名。

省考一般有什么职位

省考一般有什么职位:

1、综合管理类:是指除专业技术类、行政执法类以及其他职位类别以外的公务员职位类别。综合管理类职位是机关中数量最多的主体类别。

2、专业技术类:是指在机关中承担专业技术职责,为实施公共管理提供直接的技术支持和保障的公务员职位类别。

3、行政执法类:是指在工商、税务、质检、环保等履行市场监管与社会管理职能的行政执法部门的基层单位的行政执法职位中设置的公务员职位类别。

4、法官与检察官职位。

公务员考试职位根据报考单位属性一般可分为省级(含副省级)或市(地)以下,省级(含副省级)是指国家、中央、部以及省级政府和行政部门的职位,市(地)以下是指市政府以及市政府以下部门里面的行政管理部门职位。

按级别分:

1、一级:国务院总理。

2、二至三级: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

3、三至四级:部级正职,省级正职。

4、四至五级:部级副职,省级副职。

5、五至七级:司级正职,厅级正职,巡视员。

6、六至八级:司级副职,厅级副职,助理巡视员。

7、七至十级:处级正职,县级正职,调研员。

8、八至十一级:处级副职,县级副职,助理调研员。

9、九至十二级:科级正职,乡级正职,主任科员。

10、九至十三级:科级副职,乡级副职,副主任科员。

11、九至十四级:科员。

12、十至十五级:办事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