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审什么时候开始的-政审   什么

"政审"通常是指对申请人的政治表现、思想状态和家庭背景进行审查的进程。它在中国的公务员考试、军队招聘等特定场合中常常被使用。

一般来讲,政审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政治立场:申请人是不是坚定支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是不是有过反动言论或行动。

2、 思想品德:申请人是不是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社会责任感,是不是有过作奸犯科的行动。

3、 家庭情况:申请人是不是有犯法记录,其直系亲属是不是与政府或社会对峙,是不是有不良的政治偏向等。

4、 经济状态:申请人是不是有经济上的困难或问题,是不是可能影响其实行公职的能力和义务。

在进行政审时,一般需要申请人提供相干的证明材料,并由相干部门或机构进行核实和评价。如果申请人不符合政审的要求,可能会被谢绝参加考试或录用,或可能会面临其他的后果。

政审查什么

法律分析

1、政治审查的主要内容是:本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本人的政治历史和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直系亲属和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等。

2、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主要是指:父母、配偶、子女和抚养其成长的亲属,以及联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面貌、职业、政治表现及与本人的关系等。对于同本人没有或很少联系、影响不大的非直系亲属,可不列入政治审查的范围。

法律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

第六条 预备党员必须面向党旗进行入党宣誓。誓词如下: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拥护党的纲领,遵守党的章程,履行党员义务,执行党的决定,严守党的纪律,保守党的秘密,对党忠诚,积极工作,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随时准备为党和人民牺牲一切,永不叛党。

第七条 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为一年。党组织对预备党员应当认真教育和考察。

预备党员的义务同正式党员一样。预备党员的权利,除了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以外,也同正式党员一样。

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党的支部应当及时讨论他能否转为正式党员。认真履行党员义务,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当按期转为正式党员;需要继续考察和教育的,可以延长预备期,但不能超过一年;不履行党员义务,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当取消预备党员资格。预备党员转为正式党员,或延长预备期,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都应当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和上级党组织批准。

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从支部大会通过他为预备党员之日算起。党员的党龄,从预备期满转为正式党员之日算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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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兵政审内容包括什么

法律分析:所谓的公务员“政审”环节,指的就是公务员政治审查,主要针对的是考生思想、品德、作风等多个方面的考核环节,政审也是通向公务员之路的最后一个环节,只要通过“政审”环节,就可以正式成为一名登记在册的公务员了。政审一般分为面审和函审两个方面:面审指的就是去原来所在单位、学校、地区实地考察,向同学、邻居调查考生的为人;而函审主要考察的是考生的档案信息,主要考察的是有没有违反规定的记录,并且需要考生出具相应的书面材料。

法律依据:《公务员录用规定》 第三十四条 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人选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考察内容主要包括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人选达不到公务员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

当兵政治审查的内容包括:应征公民的年龄、户籍、职业、政治面貌、宗教信仰、文化程度、现实表现以及家庭主要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成员的政治情况。如果当事人或直系亲属有违法犯罪记录,会导致当兵政审时不通过。

法律分析

征兵政治审查工作,是确保兵员政治合格的重要措施,是加强军队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是维护军队高度集中统一和纯洁稳定的重要保证。当兵政治审查的内容包括应征公民的年龄、户籍、职业、政治面貌、宗教信仰、文化程度、现实表现以及家庭主要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成员的政治情况。一般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政审不合格:有反对四项基本原则言行的;有流氓、偷窃等不良行为,道德品质不好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较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外、国外从事危害我国国家安全活动,本人与其划不清界线的;直系血亲中或对本人有较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为了保证录用考核工作顺利进行,各地根据需要可成立临时性的考核工作班子,具体负责录用考核的组织协调工作。直系亲属有刑事犯罪记录,如果是正在服刑的,其子女不得报考公务员,直到服刑完毕后才可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二十四条 下列人员不得录用为公务员: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的;

(三)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除公务员录用考察规定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人民警察:(一)受过刑事处罚的;(二)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被政法机关侦查、控制的;(三)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四)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五)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内外从事我国政权活动的;(六)其他不适合担任人民警察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