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核公文需注意哪些问题-审核公文需注意哪些

审核公文时,应关注以下事项:

1、 公文内容是不是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

2、 公文格式是不是规范,有没有遗漏、错别字等问题。

3、 公文的行文逻辑是不是清晰,是不是完全、准确地表达了要表达的内容。

4、 公文的发文字号、成文日期、公文类型等要素是不是正确无误。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对涉密公文,还需要检查其保密等级标识是不是正确,不得泄漏国家秘密。

公文核稿的注意事项;或者公文核稿的原则有哪些?

公文在发布之前要有两次核查,第一次审核在送交负责人签发之前,审核的重点:是否需要行文,行文方式是否妥当,是否符合行文规则和拟制公文的有关要求,公文的格式是否符合有关规定等。第二次是在公文正式印制前,复核的重点:审批、签发手续是否完备,附件材料是否齐全,格式是否统一、规范等。

法律分析:

1、内容关。一般说来,公文在拟制过程中要经过慎重研究才能形成决策,不会出现内容重大失误,但不排除个别观点失妥、某些环节疏漏的情况发生,审核时要加以弥补。

2、规则关。如是否需要行文,发文形式是否得当;主送、抄送是否符合行文规则;是否需要协商、会签;文种使用是否正确等等。由于审核者对公文处理规章制度比较熟悉,可以对文稿中不符合行文规则的部分加以纠正。

3、表达关。文稿中出现的错误绝大多数都是表达问题,也是审核把关的重点之一。主要应审核: (1)结构是否清晰、严谨。

(2)篇幅是否精炼。 (3)语句是否通畅;用词是否准确,搭配是否得当;有没有错别字、不规范的简化字。 (4)是否符合《办法》对草拟公文的具体规定如引文、

结构层次序数、数字用法等。 (5)标点符号是否规范。

4、格式关。特别是对新格式的新规定如上行文要标注签发联系人姓名及电话等加以注意。

法律依据:《党政机关公文格式》 第一条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党政机关公文通用的纸张要求、排版和印制装订要求、公文格式各要素的编排规则,并给出了公文的式样。

本标准适用于各级党政机关制发的公文。其他机关和单位的公文可以参照执行。

使用少数民族文字印制的公文,其用纸、幅面尺寸及版面、印制等要求按照本标准执行,其余可以参照本标准并按照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