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勤务是什么意思-公安勤务是什么

公安勤务是指公安机关和人民警察在国家权利机关的领导和监督下,依法对社会治安进行管理、防范和处理的各种警务活动。公安勤务主要包括刑事侦察、治安管理、交通管理、消防管理等各个方面,其目的是保护社会公共安全,保护公民合法权益,保护社会稳定和国家安全。
公安执法勤务岗为什么没人报?
因为这个岗位要求比较严格,而且平时事务比较多,工作相对比较危险,所以没有太多人选择报考。
相关介绍:公安局勤务岗位是指履行指挥处警、国内安全保卫、经济犯罪侦查、治安管理、刑事犯罪侦查、出入境管理、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监所管理、交通管理、禁毒、反邪教、反恐怖、警务督察、法制等职能的岗位。
内设执法勤务机构:
内设执法勤务机构,指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门内设的,根据国家法律和法规,履行行政执法职能的,行使行政执法权的政府机构,实行队建制,称为总队、支队、大队、中队。
总队,是省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内设执法勤务机构,实行公务员制的除公安机关为副厅建制外一般为正县级建制,实行公安现役制的一般为正师级建制。例如:浙江省环境保护厅监察总队、甘肃省公安厅消防总队。
支队,是副省级、地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内设执法勤务机构,实行公务员制的除公安机关为副县建制外一般为正科级建制,实行公安现役制的一般为正团级建制。例如:兰州市文化局稽查支队、杭州市公安局消防支队。
勤务是国家工作人员完成公务的执勤行为过程。公安勤务是公安主体针对公安客体有组织、有计划地直接实施公安对策的在岗执勤行为过程。
公安勤务的特点:
(一)公安勤务是公安业务行为。
公安业务行为,是专指有执行公安法定权力的部门的行为。只有属于专业职权部门的人员才能执行公安勤务这也是对参加公安勤务的人员的特定的资格要求。
(二)公安勤务是公安主体直接作用于公安客体的行为。
扩展资料
勤务的其他含义
1、为确保战争顺利进行而做的各种后勤工作。亦泛指公家分派的公共事务。
毛泽东《在晋绥干部会议上的讲话》:“在这个基础上, 晋 绥 的党组织才能够在过去一年内完成巨大的军事勤务,支援伟大的人民解放战争。”康濯《买牛记》:“从去年秋天到今年三四月,光解放战争当中的勤务动员就忙得他蒙头转向,没工夫管生产的事。”
2、指在军队中担任杂务工作的人。
沙汀 《闯关》:“他关照了那小勤务一声,一直走出去了。”赵树理《李家庄的变迁》四:“ 铁锁 当了一个月勤务,没有领过一个钱。”
4.历史上的勤务。府兵平时分散在各地折冲府,每年轮番到京城担任宿卫任务,称为"番上"。兵部将距京城500里的折冲府兵分为5组,每5个月轮流番上一次;距京城500里至1000里的折冲府兵分为7组,每7个月轮流番上一次。
距京城1500里的折冲府兵分为8组,每8个月轮流番上一次;距京城2000里的折冲府兵分为10组,每10个月轮流番上一次。
这个规定应该说是比较合理的,府兵的驻扎地距京城无论远近,其实际服役天数(包含路途往返及实际宿卫时间)基本相差不大,都是平均每月10天左右。
如果路途确实极远而影响到了府兵服役质量,可以上缴一定数目的钱物来以资代番,还可以连续执行两个月的宿卫任务来并番;如遇临时征发远征作战,战后可按作战时间免去其番上任务。如此即可保证府兵的训练时间不受干扰。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勤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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