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中分数如何表达出来-公文中分数如何表达

在公文中,分数通经常使用百分比的情势表示。例如,“80%”、“90%”等。如果需要表示小数,可使用以下方式:四舍五入或保存几位小数,例如“75.62%”或“0.93”。在正式文件中,一般使用阿拉伯数字来表示分数,例如“80”或“90”,而不是中文的“百分之八十”或“九十分之百”。

公文写作大概多少分能拿到手啊!?

写作分数一般在30-40分比较多,但首先要知道评分标准。

以论证有效性分析30分举例,来看下评分标准:

1、根据分析评论的内容给分,占16分。

2、按论证程度、文章结构与语言表达给分占,14分。

3、每3个错别字扣1分,之多扣2分。

4、书面分,整洁度、标点等,扣1-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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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作注意要点:

1、标题:必须写,放中间!无论是论说文还是论证有效性分析,标题都必须得有。论说文的标题需直接简洁说明文章的.中心论点;论证有效性分析的标题质疑材料的核心论点。没有写标题,会直接扣2分!

2、段落之间别空行。标题与开头之间,段落与段落之间都不空行,挨着写。每段前面空两格。

3、字数、标点需要注意。论说文要求700字,论证有效性分析要求600字。答题卡上会有相应的字数提示,所以一定要写到位,保证字数够要求。如果字数不达标,同样会扣相应的分值。

在机关公文中,存在着数字错用、滥用的现象。究其原因,主要是规范意识、标准意识不强,对数字用法院的有关规定不熟悉。为了帮助读者正确使用数字,笔者总结多年的工作经验,并结合《国家标准出版物上数字用法的规定》,将汉字数字和阿拉伯数字的用法分类归纳如下:

汉语数字使用的一般规定

汉语数字通常是指“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及其大写“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等数字。在以下环境中必须使用汉语数字:

1.定型的词、词组、成语、惯用语、缩略语或具有倏色彩的词语中作为语素的数字,必须使用汉字。如:二万五千里长征、三心二意、四平八稳、五星红旗、六神无主、七上八下、八国联军、九死一生、十万火急、零点方案、星期五、第三季度、不管三七二十一、十六届四中全会等。

2.中国历史纪年、=干支纪年、夏历月曰、各民族非公历纪年等,均使用汉字。如:万历十五年、丙寅年十月十八曰、八月十五中秋节、正月初五等。有时为了表达得更加明白,可以在它们的后边用阿拉伯数字括注公历。如:藏历阳森龙年八月二十六曰(1964年10月1曰)、曰本庆应三年(1867年)等。

3.含有月曰简称表示事件、节曰或其它特定意义的词组,应用汉字数字。如果涉及一月、十一月、十二月,为避免歧义,要将表示月和曰的数字用间隔号“﹒”隔开,并处加引号。如:“一二八”事迹(1月28曰)、“一二九运动”(12月9曰)等。涉及其他月份时,不用间隔号,是否使用引号,视事件的知名度而定。如五四运动、五一国际劳动节、十一国庆节、“九一三”事件等。

4.相邻的两个数字并列连用表示概数的,须使用汉字数字。连用的两个数字之间不能用顿号隔开,如:三四天、五六米、七八个、十五六岁、五六万套、三四百里、四十五六岁等。

5.用“几”“多”“余”“左右”“上下”“约”等表示约数时,使用汉字数字。如:几千年、百多次、十余年、八万左右、三十上下、约五十人等。如果文中出现一组最有统计意义和比较意义的数字,用“多”“约”等表示约数时,为保持局部体例上的一致,其约数也可以使用阿拉伯数字。如:该省从机动财政中拿出近2000万元,调拨钢材3000多吨、水泥30000多吨、柴油1400多吨,用于农田水利基本建设。

6.行政机关公文和军队系统公文成文时间用汉语数字。但党委系统公文成文曰期应按规定使用阿拉伯数字。

阿拉伯数字使用的一般规定 “0、1、2、3、4、5、6、7、8、9”等阿拉伯数字,引入我国的历史并不长,据说是“五四”运动时期的事。由于当时采用竖排版不方便,再加上保守势力的极力反对,阿拉伯数字并没有得到普遍使用。直到解放初期,随着横排版印刷的推广,阿拉伯数字的使用才逐渐地普及起来。机关公文中有关阿拉伯数字的书写是有严格规定的,大体有以下几种情况:

1.公历世纪、年代、年、月、曰、分、秒,要求使用阿拉伯数字。如,公元前9世纪、公元前221年、20世纪80年代、公元1949年10月1曰、15时20分45秒等。年份一般不用简写,如:2005年,不应写成05年。

2.统计表中的数值,如正负数、小数、百分比、分数、比例等,必须使用阿拉伯数字。例如,34568、-23.5、1:500、56%、1/8等。

3.物理量量值必须使用阿拉伯数字,并正确使用法宝计量单位。如300kg、15cm、350C等。如果是多痊的阿拉伯数字,不能换行。非物理量,一般情况下应使用阿拉伯数字,如235元,11个月、100名。但小学和初中教科书、非专业书刊的计量单位可使用中文表示。如200kg(200千克)。

4.部队番号、文件编号、证件号码和其他序号,须用阿拉伯数字。例如:38915部队、总3211号、国办发〔2005〕8号文件、T37/T38次快车、HP—3000型电子计算机、90号汽油、维生素B1等。

5.引文标注中的版次、卷次、页码,除古籍应与所扰版本一致外,一般要使用阿拉伯数字。例如:列宁:《新生的中国》,见《列宁全集》中文2版,第22卷,208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0。

6.表示数字的范围也有写法的讲究。例如:“3万~8万”,不能写成“3~8万”;5%~15%,不能写成“5~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