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机关单位有哪些部门-乡镇机关单位有哪些

我国的乡镇机关单位主要包括:乡(镇)人民政府、人民法庭、司法所、派出所、劳动保障所、农技推行中心、文化站等。这些机构负责管理本地行政事务,提供公共服务,并保护社区秩序和安全。

乡镇政府部门有哪些单位

法律分析

1、党政办公室(信访办、监察室、人武部、综治办)

2、农村经济工作办公室(安监站)

3、社会事业办公室(民政办、司法所、教育办)

4、财税办公室(财政所、统计站、审计站)

5、村镇建设办公室(环保办)

6、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

7、企业发展服务中心

8、镇村建设服务中心

9、农村经济经营管理服务中心

10、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11、人口与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法律依据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 第六十一条 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行使下列职权:

(一)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

(二)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三)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四)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五)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

(六)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七)办理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