择业期如何界定工龄-择业期如何界定

择业期一般指大学毕业生就业的法定期限,通常为毕业当年的12月31日。在这个时期内,大学生可以自主选择职业方向和岗位,并签订劳动合同,开始工作。一些地区或行业可能会有更具体的规定,例如上海市规定,择业期内高校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只要符合劳动法等法律法规要求,无需办理离职手续,但必须在毕业后的一个月内向有关部门报告。因此,在选择职业时,应当了解当地的法律规定,并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作出公道的选择。

是否在择业期是什么意思

择业期就是毕业后找工作的两年。按照规定,毕业生自毕业起两年内都是择业期,如果没有找到工作单位,那么都是待业,享受应届生待遇。

当然,考公务员和事业编对于毕业生的要求可能会多一些,这要看具体的公告。其实,除了考公的人之外,很少有人待业两年的,大都在毕业之前就找好了工作。工作之后,就不在算是应届生。

择业期内的毕业生

择业期内的毕业生是毕业时间未满二年的毕业生。未落实就业一般是三方就业协议空白、没有正式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这个是本平台理解,具体需用人单位界定。)目前官方文件《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强化稳就业举措的实施意见》是这么说的“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可根据本人意愿,将户口、档案在学校保留2年或转入生源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

以应届毕业生身份参加用人单位考试、录用,落实工作单位后参照应届毕业生办理相关手续”,提到的概念是“2年离校未就业”。